★怒,令人生氣的盜用者


盜用文章是種非常不齒且沒有禮貌的行為

一直以來我的部落格沒有鎖右鍵、照片很少放logo是因為我覺得現在的人都有著作權法的常識
也相信著應該不會有人這麼白目,結果就在今天給我發現了這個─!! 
真的直接給我抓下文章更好笑的是文章還登上了SINA的首頁

 這就像你辛苦完成的作業,卻被冠上別人的名字,你侵犯到的著作權法知不知道呀
最令我生氣的是,竟然隨意在我的照片上自行加上LOGO! 
我不說了,文章我都有備份抓圖起來大家可以去看看我的原文,看她到底抓了多少

(此文章的出處為:用闇黑巧克力來融化你的心吧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bluerin1984/16106130)

下一張(熱鍵: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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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篇有盜用我的圖、文的文章我將全部都備份拍照起來了
此部落格已經將所有犯法的文章鎖住,但大家還是可以來我這邊看原始的文章

有種你就拿出原始黨、不然找出跟我家一樣的咖啡杯盤、不然就是你家的流理台跟我家一個樣
阿不然請你拿出達克老闆的名片出來,來證明說你真的有去過,吃的口感感想還跟我一模一樣,真強

點選可以連結到我的相本觀看被盜的文章

之後我開始在她的部落格裡面尋找,發現到該網誌不只嚴重盜用一篇!
連我被受邀試吃嗎啡波士頓派也被整個盜用
(此文章的出處為;你是這樣教小孩的嗎?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bluerin1984/16107313)
按一下觀看原始大小圖片(熱鍵:n)

這篇的照片更誇張了,把我的LOGO修掉,硬換上她的! 
下一張(熱鍵:c)

點選可以連結到我的相本觀看被盜的文章

還有這一篇,竟然把我辛苦的文章隨意編輯改成自己的文章
你知道一篇文章需要多少時間,你竊取了我多麼重要的寶貝

(此文章的出處為;成功懷孕的金手指 (下)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bluerin1984/16050046)
下一張(熱鍵:c)

點選可以連結到我的相本觀看被盜的文章

結果又發現一個驚人的事情,此人從2009年就有開始盜用我的文章!
(文章出處:D2便宜又好吃的香蕉巧克力蛋糕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bluerin1984/15615198)
下一張(熱鍵:c)

此外還有幾篇盜用的文章,我就不在這邊一一列出
不過我的相簿都有備份下來,大家可以去相簿本看看

最好笑的是連她自己在部落格裡都有提出↓
下一張(熱鍵:c)

這是哪門子的宣告? 豈不是在打自己巴掌嗎?
我就不相信一個累積人數高達十萬多的人,就不知道這點盜用的常識

目前已經將此案件送到網路警察手上,到時也會把相關證據一併送上
我也會提供我的圖跟照片的原始黨,一起送出
結果現在看此部落格,有關所有相關文章都已經被隱藏
看來當事者想假裝一切都沒事發生,我也不再姑息養奸

下一張(熱鍵:c)
本來今天想要快樂更新圖文漫畫的,但今天無意看到這些文章
我真的快被氣死了,而且相信絕對不會只有我一個受害者
希望大家都能尊重著作權法,當你隨意轉載文章、圖文,那就是犯法了
下一張(熱鍵:c)

霖在今天早上知道我辛苦創作出來的作品被人隨意盜用之後
馬上幫我發表了這篇文章

相關閱讀:(感)拷貝別人的人生並無法產生美好的回憶

部落格就是要來忠實記載自己的生活,像這種虛假的紀錄我想是可悲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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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留言

  1. 2009年開始… 怎麼泡菜公主到現在才發現啊?!
    但也能驗証一 句話,法惘恢恢疏而不漏呀?!?!?!
    不知我有沒有用錯成語 ( 羞 )
    不過自己的心情文或辛苦畫出來的圖被盜用,真的會心痛的,
    如果只是按分享轉載功能或按讚轉載的,我都還比較能OK的,
    所以這是很多人都有共同的心聲,泡菜公主就不要氣嚕~
    他一定會得到應有的報應。
    版主回覆:(12/06/2011 07:52:38 AM)
    我真的不知道,根本沒用sina
    也是盜文剛好上了sina首頁,被認識的讀者發現
    第一時間通知我才知道的

  2. 我問過律師,隱藏文章還是違法。
    不過我在搜尋更多的根據。
    如果你有這方面的消息可以告訴我嗎?
    我碰到同樣的問題。
    謝謝妳!
    版主回覆:(12/06/2011 07:53:08 AM)
    我也是第一次,等這次有結果我在說吧

  3. 我是泡菜的忠實觀眾,有買書也定期一、兩天會上來看一次文章!
    看到醬的事情,真的好生氣縮!
    真的太過份了!! 這女生好沒品,好沒水準,真的好壞~
    根本就是一字不差的一直往下抄嘛! 真過份!!!
    用不到五分鐘的時間,將別的辛苦的著作剽竊成自已的文章,太可恥啦!
    真的! 這種人不能寬恕!!

  4. 嘖嘖~這些盜圖的人都不知道人家的辛苦~
    還想占為己有!!!
    覺得應該要採取一些行動!才能讓他們知道盜圖的嚴重性!!!

  5. 如果她明是非的話
    應該要公開向泡菜、大眾道歉
    完全站不住腳的行為!!!!

  6. 一個大學生,只用每天2~3小時在Facebook上網活動,
    兼職三個多月,現在週週領獎金!他可以,你為什麼不能?
    網路能到達的地方,就是你收入的來源!到此註冊了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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